山东青岛禁在胶州湾新建污染项目
日期:2015-06-25 09:56
省控河,至少每天巡查1次
《方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优化环湾区域河流水环境两级监测体系,客观准确评价环湾地表水环境状况,定期分析水环境形势。加强环湾重点废水排放企业日常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库,加强日常环境监察、监测。
青岛市环保局流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青岛市环保局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巡查监督的通知》,对列入国家、省、市监督考核的重点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海岸带、污水处理厂、重点治污工程等开展巡查监督,明确了监督频次。巡查监督实行辖区
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7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