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资源管控力度加大 地下水超采地区禁止开采
日期:2015-05-27 17:27
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对水环境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水资源管理保护方面的建议。
根据上述意见,三审稿将条文修改为开采(勘查)煤、石油、天然气、页岩气以及其他矿产资源,修建隧道(洞)等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在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对水资源进行科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非工程防治措施或者搬迁措施。
此外,三审稿对可能对水资源质量造成影响的行为管控力度更大。如将二审稿中,经主管部门检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要求的,应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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