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关注水污染防治 建议环境恶化问责政府
日期:2015-05-26 22:09
委指出。
  新修订的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力,但是不包括强制拆除权。对此,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提出,落实政府责任还须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行权,使其可以直接强制拆除私设暗管、封堵渗井、排口等,以达到强力震慑违法行为的目的。
  结合我国实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提出,应明确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建议在水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各级政府将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及水环境保护所需资金作为财政预算资金重点安排,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从制度上落实治污所需资金,增加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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