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细化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
日期:2015-05-25 17:41
甘肃省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通知》明确了5项规定。一是落实污水处理厂主体责任。要求污水处理厂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制定并落实污泥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确保污泥妥善处理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和遗撒。二是认真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泥转移要参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实行污泥转移报批制度,污泥转出单位每年要向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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