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格里沙漠污染案一审宣判 涉事公司被罚500万元
日期:2015-05-06 17:49
4月30日,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盛染化公司)污染环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明盛染化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处罚金500万元,被告人廉某某犯环境污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此案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中卫市首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也是腾格里沙漠被污染事件后首例宣判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明盛染化公司在废水处理措施未经环境影响评估、未经申报登记和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外东侧腾格里沙漠采用石灰中和法处置工业废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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