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7 20:45
和常态化的二级处理之外,是否承认一级强化处理的应急效力?
所谓对污水的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主要是有针对性地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但处理之后达不到排放标准。而一级强化处理,是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采取更佳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去除总悬浮物、总磷、COD污染物,能让水体不再黑臭,但也存在缺陷,就是无法使氨氮指标达标。那么在配套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短期内无法建成的情况下,是否允许和鼓励采用应急手段对黑臭水体进行经济有效的一级强化处理?
目前这种应急的一级强化处理项目因为无法使氨氮满足排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