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为公益诉讼开“绿灯” 公众望参与污染调查
日期:2015-04-16 18:02
4月13日,环保部就组织编制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明确划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范围,包括: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等6大类。
同时,在公益诉讼方面,意见稿要求,符合法定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被告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其提供协助的,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范围内为其提供便利。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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