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6 18:00
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违法排污事件屡见不鲜,环境事故频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监察机制建设不完善,监督执法方式单一,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罚所有环境违法行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出于经济发展考虑,环保履责不到位,甚至充当排污企业的保护伞。公众参与渠道不畅,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违法企业缺乏道德约束力,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其违法排污,形成恶性循环。
《水十条》重拳打击违法行为,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