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14 17:57
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
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县(区、市)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年底前开征,重点建制镇要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实行差别化政策
《通知》还明确,对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经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装置的火力发电、钢铁等少数企业用户,经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