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污染事件周年考:业内质疑官方偏袒威立雅
日期:2015-04-08 21:36
民供应不合格的自来水就是对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侵犯,居民可以依据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兰州模式受争议
虽然在兰州威立雅公司控股占比上,兰州市国资委占55%的股权优势,但是在李智慧看来,兰州市国资委是控股不控权,具体的经营还由威立雅说了算。
李智慧表示,2007年威立雅以17.1亿元的价格收购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对于此次收购,兰州市政府比较满意,因为按照原兰州供水集团净资产计算,45%的股权只有4.27亿元,17.1亿元的溢价的确诱惑太大。
因此,在17.1亿元的资金安排中1.1亿元职工安置费折股留在了兰州威立雅,6亿元国有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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