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督办十八家违法排污企业 要求四月底前完成整改
日期:2015-03-03 18:28
直排严重超标的生产废水,有的是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的钉子户。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厉惩处。许碧瑞表示,相关设区市环保部门要按照督办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依法严厉查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严格按照督办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许碧瑞还表示,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严格实施六个一律:对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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