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17 10:58
治理主体承受力下降,治污决心和行动出现迟疑,有的企业可能不上治污设施、上了治污设施也不正常运行,甚至偷排漏排,监管难度加大。
五是环境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效率不高。社会公众环境权益观增强,环境公平正义的诉求与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快速提升,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差距较大,可达、可行、可接受之间的综合平衡难度极大。体制机制改革的阵痛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财税体制等改革短期内对基层环保能力、重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影响大,制度性供给能力亟待加强。
六是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急需缓压。很多地区长期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