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04 18:05
3日,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计划新建的8处污泥处置工程已经运行5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泥可以实现焚烧发电等作用,避免二次污染。
据了解,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沉淀物质,是水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产物,污泥中的寄生虫、病原菌、重金属等随意弃放,势必带来较严重的二次污染,污泥处置是污水处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难点。
为了防止污水处理厂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我市计划新建8处,截至目前,已经建成平邑县、沂水县、蒙阴县、莒南县、临沭县5处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外处置工程。另外,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