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3 13:08
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中,法院判令污染环境的责任企业必须赔付1.6亿元的环境修复费用,必将对其他企业形成很强的威慑性。
就1.6亿元环境修复费用的履行,江苏省高级法院也进行了大胆创新。据别涛介绍,江苏省高院不仅确认污染企业应当赔付高额环境修复资金,而且就其具体履行方式做了精心设计。江苏省高院一方面允许企业申请延期一年缴付40%的赔付资金;另一方面在实地踏勘和可行论证的基础上,引导企业通过自行实施技术改造,对产生的副产品和废物循环利用,降低环境风险。他说,判决书同时规定,如果技术改造产生实际效果,可以凭环保部门的守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