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事件折射政府环境责任新趋势
日期:2015-01-16 11:43
环境监管执法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指出要对地方官员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
这样的规定,将官员责任与环境效果进行了挂钩。张丽珍告诉记者,在这样的法律高压下,地方政府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不可能再为企业做保护伞。客观上会促进政府从GDP导向转向环境责任导向,切实承担起在环境治理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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