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08 23:02
个人的违法行为不影响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孙军工说。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跨行政区划管辖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属于新类型案件,审理、执行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原则上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较早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法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将部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一案一指的方式交给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解释》第六条规定:第一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