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环保组织可跨省提起公益诉讼
日期:2015-01-08 23:02
为超出了普通民事诉讼所能救济的范围。为解决实践中制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作为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对于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解释》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组织。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根据现有行政法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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