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4 21:46
,多次指使他人,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污水直接偷排至长江。2012年6月5日被启东市环保局查处,7月8日被启东市环保局行政处罚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拆除暗管。
2012年10月,潘某向周某(时任公司总经理)提议接通已被挖断的暗管并得到同意,施工过程中周某亦到现场查看。暗管接通后,潘某定期指使吴某(环保处理车间主任)夜间开闸,通过暗管向长江偷排高浓度污水,在正常生产期间,每月偷排约4次。
一年后,2013年10月16日凌晨4时,在偷排污水时,因暗管发生爆裂污染了滨江河的部分水面,被启东市环保局发现、查获。在侦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