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环保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地位
日期:2014-12-11 21:42

  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里,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行为的环保专项行动,仍将是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采取的一种执法模式。
  作为一名基层环境监察战线上的执法人员,笔者认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要取得预期效果,环保部门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明确环保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主导地位。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专项行动虽然多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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