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1 21:38
各级环保和公安部门要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事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第五,突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要求加强市、县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工业集聚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和执法设备的配备,将环境监察人员和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第六,严肃追责。对网格监管责任不履职、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处罚等行为,追究监管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对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涉嫌职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