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污泥需严肃处理 切勿因“省钱”触雷
日期:2014-12-11 21:35

近日,浙江省一起刑事案件就是关注电镀污泥违法倾倒。自2013年,浙江某公司的三个员工以其环保资质与当地电镀企业签订污泥处置协议,但该公司为减少处置费用,转而将电镀污泥运输到另一厂区,交由无资质的企业,将电镀污泥直接混入铁渣、煤渣中卖给水泥厂做原料。该案件中相关违法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到五万元。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国家的环保法律不是摆设,而是切实牵制着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
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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