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9 21:50
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指导意见》对上述环境权益进行了细化,包括集体林权、林地经营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新增水资源使用权等制度,以及开展相关权益的交易、流转等。
制定合理的价格市场化政策是确保社会资本收益的关键。《指导意见》提出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调整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以产权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