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鼓励民间私募基金进军环保
日期:2014-12-09 20:20
谁污染,谁治理的治污模式正向谁污染,谁买单的新路上走去,推动环保产业运营模式创新的力量来自于政府的顶层设计。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昨日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表示,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排污权和碳配额交易,并支持民间资本采取私募方式设立用于环保产业的投资基金,支持环保项目采取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筹措投资资金。
  《意见》提出吸引社会投资的7个重点领域,包括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欧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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