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地方环境恶化 “一把手”终身追责
日期:2014-11-28 19:38
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
2015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清理、废止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各市县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2015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地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2017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取。
2017年底前,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备使用便携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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