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解读
日期:2014-11-28 19:10
道纠纷调处、协助执法、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另外,还提出对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地方政府要强化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解决各种监管死角和执法盲区问题。
二是积极推进阳光执法。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定期公开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监管执法情况和群众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等信息。规定可邀请公众参与环境监管执法,推动执法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开展执法稽查。完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确健全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在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加
23/4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2/13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