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日期:2014-11-28 19:04
强市、县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集聚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此外,《通知》提出,将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强化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健全环境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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