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价附加费占一半 南水北调基金超期收取
日期:2014-11-26 11:25
苏省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该政府性基金征收期限为8年。南京市从2008年开始征收,目前尚未到期。
  学者呼吁以制度规范收费周期 增加透明度
  一旦给了地方政府征税权力,那一定是充分利用征收,这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倾向。有学者指出,对政府性基金收费的管理,当下最缺乏的是制度保障,应以制度来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黄斌认为,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的附加费应当辩证看待,为了支持某些重点项目建设而筹集的资金,征收一些所谓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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