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设有待破题
日期:2014-11-25 22:08
和处置权,这一点争议相对较小。
  对如空气、水体、湿地等具有消纳污染物能力的环境资源,由于其具有流动性、边界模糊、属性复杂等特性,比较难清晰界定产权,而且其资源性作用往往是通过非实体的环境容量和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来体现的。因此,不应过分关注其所有权问题,而应从占有权和使用权角度去确定产权,从而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自然资源。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经济与管理系系主任石磊:
  判断一种自然资源是否是自然资源资产,它应该满足几个基本条件:一是这种自然资源可以产生效益,这为资源转化为资产提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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