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就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连发两文
日期:2014-11-25 21:57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意见》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政策。重点开展受灾地区中大比例尺区域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有害元素分布、地下水污染等基础数据的调查与更新,部署典型地区地质条件调查。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对受灾地区符合条件的耕地优先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
  《规划》将保护生态、绿色重建作为重建原则之一,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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