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4 21:33
质量改善行动中,加强火电、水泥等重点领域治理,推进机动车和燃煤锅炉整治淘汰。全省49台火电统调机组全部建成了脱硫设施,43台共1921万千瓦机组配套建成了脱硝设施,淘汰黄标车61105辆、燃煤锅炉243台。
在全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中,以两高司法解释、《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环境法律法规为武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行动以来,全省实施停产、关闭重污染企业853 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993件,罚款金额2934多万元;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起,刑拘11人;科学、安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