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住建局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日期:2014-11-11 23:34
取省配套资金和中央财政污水配套管网专项资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到位。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力度。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季度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负荷率低于60%的县市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2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