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3 21:54
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规定。环保部责令该公司一号露天煤矿一期项目停止生产,罚款十万元。
经调查核实,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动力分厂2330MW低热值煤电发电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于2013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目前完成部分主体工程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环保部责令该公司动力分厂2330MW低热值煤电发电项目停止建设,罚款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