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制:怎样执法才算依法?
日期:2014-10-29 20:36
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后产生影响没有把握,或背后有不愿意让公众知道的信息,很多地方对信息公开、公众参与采取审慎的态度。
实际上,信息公开对环境监管有百利而无一害。环保民间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充分的环境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还可以有力地遏制地方各种干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将执法过程、处罚结果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规范执法。同时,环境信息实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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