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7 22:36
对于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基层环保机构来说,遇到这种情形很难作为。诚然,两高司法解释、新环保法在一定程度弥补了环保部门权力与责任严重不对等的缺憾。期待很快能有后继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跟上,使环保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实现真正匹配。
制度模糊导致环保怕作为。在实践中,问责的前提是完善、明确的制度。现实中,问责制度并不完备,尤其是缺乏科学有效的执行程序法律规范,不仅造成环保人难以高效履行自身职责,而且导致责任界定难,问责时容易失准甚至失误。此外,在问责体系中,还缺乏明确的要求和精细化的执行。不出事尚可,一旦发生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