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污“熏”死一人 天津两被告以污染环境罪获刑
日期:2014-09-17 22:21
因为倾倒危险废物,天津市静海县一名居民吸入高浓度氯化氢气体后窒息死亡。日前,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罕见案件作出判决,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19日,被告王某向一家化工销售公司出示了伪造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证件后,指使杨某到该公司拉走约30吨废酸。另一名被告吕某与杨某一同前往。当晚,吕某和杨某将废酸全部倾倒在路边的水沟。倾倒过程中,两人均中毒。
其中,杨某因吸入高浓度氯化氢气体刺激呼吸道,造成喉头水肿,抢救无效,窒息死亡。经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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