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保组织赢官司 6企业被判赔1.6亿环境修复费
日期:2014-09-12 22:50
业都是当地招商引资过来的,也是当地的纳税大户。环保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时,也会遭到各种抗拒。
另外,由行政机关执法和裁决,数额不可能这么大,而法院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来判决,相比之下,司法的力量比行政裁决的力量更大。这种方法或能解决环境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如果今后这样的公益诉讼主体,能够逐渐从具有相应管理权利、关联职能的机构,向纯粹的民间机构发展,那么将更有利于环保事业的发展。邱鹭风说。
7/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