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保组织赢官司 6企业被判赔1.6亿环境修复费
日期:2014-09-12 22:50
兴市臻庆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导致河流受到严重污染,损害了生态环境的安全,危害了公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产生活需要,应当承担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定这6家企业共计赔偿1.65亿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间,6被告违反法律规定,将产生的25934.795吨废酸,提供给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主体偷排于如泰运河、古马干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经评估确定,这些废酸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修复费用为1.6亿余元。
经历了10多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当庭判决,6家化工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0666745.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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