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保组织赢官司 6企业被判赔1.6亿环境修复费
日期:2014-09-12 22:50
9月10日,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起诉6家化工企业污染环境的官司,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是泰州首例环保公益诉讼案。作为原告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是今年2月份刚刚成立的。
经过10多个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判决,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用于泰兴地区的环境修复。
违法倾倒两万多吨废酸
2011年至2012年,戴卫国、姚雪元等人买来危险品运输车辆、船舶,以从事废酸销售的名义,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的多家化工企业联系,将企业产生的废酸直接倒入内河,由企业付费。这些运输废酸的船舶,都经过改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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