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山公用水务通过山东“环保骨干企业”及“示范工程”评审
日期:2014-09-12 22:44
定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为济宁市水环境改善及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做出了贡献。
专家组指出,济宁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进入山东省的首个受水城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济宁中山公用水务作为该区域的重点污水处理企业,一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通水安全,通过外延点源监控、优化内部运行,出水COD浓度平均为36.8mg/L,氨氮浓度平均为1.21mg/L,为南水北调顺利通水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发挥了环保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也体现了该公司关注民生、奉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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