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31 23:00
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于2014年6月30日有效期届满,经市法制办同意,《办法》延长实施期限一年。这意味着,污水处理费仍按照现行标准征收,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收费为0.9元/吨1.5元/吨。水务部门介绍,今年将推进污水调价工作,并已向市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
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具体为: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量26吨以内(含26吨)的,按0.9元/吨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6吨至34吨(含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