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 暂时不调整
日期:2014-07-30 22:02
 广州水务部门已向物价局申请调价
  记者7月29日从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于2014年6月30日有限期届满,经市法制办同意,《办法》延长实施期限一年。这意味着,污水处理费仍按现行标准征收,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标准在0.9元/吨~1.5元/吨之间。但水务部门同时表示,今年将推进污水调价工作,并已向市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
  新方案通过
  将调整收费
  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居民生活类污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收费,具体为:第一级水量基数为家庭户月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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