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率 每平米0.8元
日期:2014-07-11 21:57
近日,海南省水务厅、省国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省污水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加快推进全省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步伐,督促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尚未调整到位的市县加快推动调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率。
今年上半年,继乐东县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后,儋州市从7月1日起调整那大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6元/m3调整为0.8元/m3,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9元/m3调整为1.1元/m3,至此,海南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达0.8元/m3的已有10个市县。其他9个市县中,万宁市已召开了调整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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