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污水入管须“持证”排放
日期:2014-06-26 21:29
25日从南通市环保局获悉,该市将实施条例,今后市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须持证排水。
  按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向地下管网排放污水,必须持有环保部门发放的排污许可和城建部门发放的排水许可。据悉,今年9月底前,南通市区现有工业企业必须全部持证排水;明年起,向全市学校、医院、餐饮企业等排水量大但污染较小的排水户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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