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状况有所改善 形势依然严峻
日期:2014-06-05 21:26
《环境保护法》有3个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是对现实的针对性;二是对未来的前瞻性;三是权利义务的均衡性。它充分地体现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也展示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内容上确实有许多突破和创新,亮点纷呈。首先,在理念创新层面,它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将保护环境确立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将保护优先列为环保工作要坚持的第一基本原则。
  同时明确提出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过去是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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