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调整污水处理费 8类特殊对象享受优惠
日期:2014-04-01 23:27
费平均标准0.48元/立方米处于全省倒数第二,居民生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0.30元/立方米排列全省倒数第一。
2013年12月18日,达州市发改委召开了各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充分听取建议和意见。听证会后,根据听证情况对调价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污水处理费在水费中一并征收,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
根据审定通过的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达州市城区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6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0.80元/立方米,生产经营用水1.05元/立方米,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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