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0 23:20
期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擅自恢复试生产。
3月17日,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会同夷陵区环保局对其再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恢复试生产,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经现场抽样监测,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COD(生化需氧量)超标4.48倍,SS(悬浮物)超标7.26倍。对此,市环保局已要求夷陵区环保局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督促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并立即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对该公司超标排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3月17日,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临江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