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18 22:35
构来管理。为此建议:一是创建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新体制,明确流域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和直接管理职能;二是确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行政新关系;三是确立流域管理机构应有的权威,如确立流域机构的政策法规职能,环境影响评价职能,审批责权或初审责权以及立项管理、资金管理等。
建议抓紧制定《长江法》
《21世纪》:长江流域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省份的利益,如何来有效地协调这些利益?
周健民:长江流域的管理需多借鉴国际经验,解决好上下游之间的关系,避免走入下游治理、上游污染的死胡同,关键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