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好委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治理
日期:2014-03-10 20:50
完善,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市场没有完全放开也让不少专业水平高、成本较低的民营企业难以进入该领域。刘惠好说,城市水污染治理相关基础设施,大多采用地方政府或投融资平台投资建设、当地国资背景的水务公司运营的模式,国资公司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居于垄断地位,非公经济主体难以平等参与竞争。
她建议政府部门应由水污染治理直接参与者角色,转变为水污染治理监管者角色和环境服务购买者角色,具体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应更多地交由市场。同时,要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社会化投融资的相关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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