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领域将有“法”护航
日期:2014-03-08 17:06
用事业的市场化开始走上了法治轨道,但其属于部委规章,对各地的约束力有限。同时,北京、新疆、深圳、天津等地分别出台关于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2008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以行政法规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提案》,尽管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关注,但相关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特许经营领域仍依靠底层级的法规政策来规范,阻碍了特许经营领域发展。
决定政府和市场合作关系的根本大法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暨清华大学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院副院长王守清认为,特许经营过程出现的一些法律障碍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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