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04 22:10
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今年,青岛市将通过强化治理责任、加大财政投资、挂钩政绩考核等措施,出重拳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各区(市)政府被明确为辖区水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各区(市)政府应制定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负责辖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治污工程建设,并明确污染治理完成时限,签订目标责任状。全市推行污染治理河长制,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辖区总河长,对辖区河流污染防治负总责;镇(街)主要负责人任河段长,担负污染防治管理第一责任。
今年,青岛市将实施一系列清水行动,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良好湖泊等高功能水体